返回顶部 首页 签证服务 韩国签证

韩国商务签证-普通

信息安全 资料便捷 出签率高

¥900

受理地区
北京   天津   内蒙古   新疆   青海   河北   山西   西藏  
签证须知

1、如户籍不在以上受理地区范围内,需提供能够证明在上述地区内居住三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居住证等证明材料。

2、以下人员可免交韩国邀请方的纳税明細证明及可证明贸易业绩的材料:

①受中央行政机关及地方政府邀请者以及受韩国支社或韩国上市公司邀请者;

②具备多次签证申请资格者,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签证材料
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签证所需材料:
★ 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 为根据个人情况酌情提供
  • 在职人员
  • 自由职业
  • 在校学生
  • 退休人员
  • 学龄前儿童
  • 无业人员
大类 名称 描述
身份证明 ★因私护照
(原件)
(样图)

行程结束后仍然有效 6 个月;

必须至少有两张连续的空白页;

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身份证
(原件)
(样图)
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证件照
(原件)
(样图)
两张2寸(3.5 cm x 4.5 cm)白底彩色照片,须为近6个月内拍摄的。
工作证明 ★在职证明
(原件)
(样图)

由任职公司出具的证明信、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明确日期及以下信息:

-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及传真号码。
-任职公司签字人的姓名和职务。

-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及工作年限。

-公司的准假许可。

-支付旅行费用者是个人还是公司联系客服索取在职证明模板

★ 单位证明
(原件)
(样图)
任职公司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相似功能材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其他在职证明材料
(原件)

下列材料中至少提供一项:

- 最近6个月内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 最近6个月内缴纳社保对账单及社保卡复印件;

- 最近6个月内银行工资存入证明材料(存折或银行证明)

邀请证明 ★邀请函
(原件)

-邀请函需含邀请事由和归国保证书内容,并盖上印鉴证明上的印章,若印鉴证明上的印章和使用印章不符时应提交有关使用印章证明材料;

-邀请函需打印在一张纸上,不能打印在一张纸上时,需要盖骑缝章;

-邀请函上的邀请时间至少要比材料进使馆的时间晚7个工作日;

-邀请函中的邀请事由中不可以涉及“设备调试”、“设备维修”、“技术维修”、“机械安装”等字眼。

★事业者登录证明
(原件)

事业者登录证明(税务所或国税厅网站www.hometax.go.kr发给即可)或固有号码证复印件。

★纳税明细证明
(原件)

纳税明细证明

★可证明贸易业绩的材料
(原件)

-进出口报关单、信用证(L/C)复印件

-进出口业绩确认书、采购合同、业务推进意向书等;

★印鉴证明
(原件)

印鉴证明是证明韩国公司的公章具有法律效率的证明书(信)。印签证明是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市政府等,政府机构开的。

申请表格 ★信息采集表
(电子件)

完整填写的信息采集表


大类 名称 描述
大类 名称 描述
大类 名称 描述
大类 名称 描述
大类 名称 描述

¥900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