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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在留资格签证

信息安全 资料便捷 出签率高

¥800

受理地区
北京   天津   内蒙古   宁夏   新疆   青海   甘肃   陕西   河北   河南   山西   湖北   湖南   西藏  
签证须知

1、申请人须在北京领区内居住,如户口或者护照签发地不属于北京领区,则须提供在北京领区内已住满3个月的暂住证、居住证原件

2、办理短期商务、探亲・访友签证之外的赴日签证,首先需由日本国内的邀请人(单位)在法务省入国管理局为签证申请人办理相关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3、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3个月。签证申请人须在该证明书有效期内在所属日本驻华使领馆申办签证,并入境日本,逾期自动作废。

签证材料
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签证所需材料:
★ 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 为根据个人情况酌情提供
  • 在职人员
  • 自由职业
  • 在校学生
  • 退休人员
  • 学龄前儿童
  • 无业人员
大类 名称 描述
身份证明 ★因私护照
(原件)
(样图)

护照自出发日起必须至少有6个月以上的有效期;

护照内应至少有两页完整的空白签证页,不包含备注页;

若曾经换发过护照请同时提供旧护照;

★证件照
(原件)

两张最近半年内拍摄的45*45 mm彩色白底证件照。

★身份证
(黑白复印件)
(样图)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户口本
(黑白复印件)
(样图)

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原件)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超过90天以上医疗为目的的长期滞留
(原件)

1、医疗机构出据的预约诊断书 ;

2、身元保证机构出据的身元保证书(样式可从外务省网站上下载);

3、经费支付者的存款证明;

★兴行(演员,艺术家,音乐家等)
(原件)

1、合同书 

2、个人简历 

3、艺历证明材料

★技能
(原件)

1、雇佣合同书 

2、个人简历

★留学
(原件)

1、留学调查表 

2、学费支付者的在职证明 

3、毕业证明书或毕业证书复印件

★家族滞在、日本人配偶者、永住者配偶者、定住者
(原件)

1、婚姻调查表

2、亲属关系调查表*

以结婚同居为目的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申请,需要填写婚姻调查表。如果是以被抚养人身份与父母(或其一方)共同居住为目的,或是作为日本人的子孙等取得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签证申请,则需要填写亲属关系调查表。

申请表格 ★信息采集表
(电子件)

完整填写的信息采集表

大类 名称 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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