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地区指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如户籍不在以上受理地区范围内,需提供能够证明在上述地区内居住三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居住证等证明材料。
2、以下人员可免交经济能力证明:
①持有北京、天津(和平区,河北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红桥区,东丽区,西青区,北辰区,津南区)户籍;
②在校学生,提供在校证明等材料
③具备多次签证申请资格者,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详情可查看韩国多年多次签证);
④拥有22个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中有任一国家出入境记录者,提供护照上的OECD国家签证和出入境章原件及公安局签发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材料。